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高校“青年党员说”研学活动的通知》要求,2024年,我校将在全体青年党员中开展“青年党员说”研学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围绕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引导青年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搭建青年党员开放思政课交流平台,生动展示我校青年党员立足工作或学习实际学习新思想的心得体会和“使命在肩、奋斗有我”的精神面貌,进一步激励青年党员树好“青年志”、点燃“青年梦”、奋斗“青年路”,为建设教育强省、推进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贡献青春力量。
二、活动内容及时间
统筹安排校内研学活动,组织青年党员教师、学生立足工作或学习实际,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谈学习、谈工作、谈体会,制作5分钟左右微视频。每月开展研学活动不少于4次,每次参加人员不少于1人,研学活动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12月31日,研学活动微视频在本校校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展播。
三、参加人员基本条件
参加研学活动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3方面的条件:
1.原则上获得院(系)级及以上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党内表彰或其他表彰奖励;
2.政治过硬,对党忠诚,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3.年龄一般在 35 周岁以下 (1989年3月后出生)。
教师党员代表注重从教学科研、学生管理一线中推荐,大学生党员代表注重从品学兼优、德才兼备中推荐,教师党员代表和大学生党员代表数量大体相当。
四、活动分工
1.制定工作方案、详细活动计划,确定联络员,报送省委教育工委。
责任部门:组织人事处
完成时限:2024年3月8日前
2.在学校网站设置“青年党员说”研学活动专栏。
责任部门:宣传处
完成时限:2024年3月8日前
3.对照基本条件,认真遴选符合条件的师生党员,征求纪委、办公室、学生处等部门意见,确定参加人员名单。
责任部门:组织人事处、学生处
完成时限:2024年3月8日前
4.从校内参加人员中,择优推荐1名青年教师党员、1名学生党员,经学校党委审定,填写青年党员代表推荐表,报送省委教育工委。
责任部门:组织人事处
完成时限:2024年3月29日前
5.根据活动方案和有关工作提示(见上级通知附件4),组织指导青年党员代表撰写讲话稿、拍摄制作微视频,经严格审核把关,在学校网站“青年党员说”研学活动专栏进行展播,组织全校师生党员收看学习。
责任部门:组织人事处、宣传处
完成时限:2024年全年
6.每半年(6月30日、12月31日)报送活动开展情况,每季度末(3月、6月、9月、12月末)报送研学活动微视频至省委教育工委。
责任部门:组织人事处
完成时限:2024年全年
本次研学活动开展情况、拍摄制作的微视频,请统一报送至组织人事处,以便汇总上报。
联系人:曾欣欣,手机:18989127972,QQ:627059637。